吸彩虹毒菸頭撞死騎士還裸奔攻擊路人二審判決出爐
抽彩虹毒煙撞死騎士又脫光光裸奔,二審改判5年。本報資料照片
2018年吳姓男子吸食「彩虹煙」後開車高速衝撞停等紅燈的2機車騎士致1死1傷,吳男不但未停下還加速離去,甚至脫光衣物裸身攻擊路人,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刑5年6年,臺灣高等法院二審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改判5年。可上訴。
高院表示,經囑託鑑定結果,吳男行爲時因物質引起之精神病,致辨識能力及控制能力均顯著降低,且此醫藥引發之精神病症,於本案行爲前2、3周已經存在,僅於案發日因多量施用彩虹煙而誘發,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
31歲的吳姓男子在2018年5月15日訪友後開車返家,行經龜山區長壽路時,以時速60公里撞上正在停等紅燈的2部機車,導致2騎士當場人車飛起、重摔倒地,67歲吳姓騎士頭部重創、送醫不治,郭姓騎士也當場陷入昏迷,急救後撿回一命。
吳男撞死人後不但未停下查看,還持續往前開,狂飆約800公尺,自撞貨車和分隔島,致車身多處凹陷、故障無法向前才停下,吳男隨即脫光衣物還持鐵製甩棍,揮舞攻擊路過機車騎士、企圖奪車,警方據報後將吳男逮捕送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