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樓市新政:取消限售,讓商品住房迴歸商品屬性,不再實施價格指導

10月17日,陝西省西安市發佈《關於優化西安市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涉及公積金貸款、住房限售、以舊換新等方面。

取消限售、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文件提出,全市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即可上市交易。

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解釋稱,今年5月9日,本市已全面取消住房限購。本次《通知》發佈後,全市已購買、新購買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交易不再實施原“滿三滿二”的住房“限售”政策,調整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即可上市交易。

西安市還將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相關政策按國家規定執行。

商品住房不再實施價格指導

同時,新建商品住房不再實施價格指導,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依照市場實際合理確定。企業可根據項目供需情況自主選擇是否需要公證搖號。

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表示,爲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讓商品住房迴歸商品屬性,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打造更多“好房子”,不再對新建商品住房實施價格指導,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依照市場實際合理確定。爲保持市場信息透明,西安市商品住房價格公示平臺仍然保留使用。此外,原土地出讓合同已約定住房銷售價格的,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如何理解“企業可根據項目供需情況自主選擇是否需要公證搖號”?羣衆購房登記方式是否發生變化?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稱,本市不再實施統一公證搖號,羣衆購房前無需在全市統一登記平臺進行註冊、登記、提交資料等操作。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住房時,可採取更加靈活、便利的方式登記羣衆信息,在利於羣衆操作的同時縮短企業銷售週期。

《通知》發佈後,商品住房項目在公開銷售前,應繼續在西安市住房銷售公示平臺發佈《住房項目銷售公告》,公示住房與車位房源、價格、購房登記渠道等信息。對於社會關注度較高,供需矛盾突出的項目,企業應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開展搖號銷售,屬地住建部門嚴格監督指導,杜絕違規行爲。

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

文件顯示,經陝西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爲不低於15%。

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單繳存職工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75萬元,雙繳存職工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00萬元。多子女家庭在此基礎上提高至1.2倍。結清首次公積金貸款後,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20%。繳存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表示,以上規定將單、雙繳存職工最高貸款額度分別提高了10萬、15萬。多孩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比例保持不變,此次調整後,多孩家庭最高可貸款額度分別提高至90萬元、120萬元。

優化用地供應結構

《通知》要求,優化用地供應結構、規模,盤活存量閒置土地。提高商品房建設質量,優化商品住房項目陽臺計容比例、以戶配比車位等規則,增加住房得房率,建設羣衆滿意的好房子。

文件還提出,積極開展以舊換新、百城千企促銷等活動,支持企事業等單位利用商品房去庫存相關政策購買存量商品住房。

西安市還將優化預售資金撥付程序,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使用非重點監管資金用於本項目建設的可直接覈准撥付;申請使用保函置換重點監管資金的,轄區住建部門應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