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出臺8條房地產舉措 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
觀點網訊:10月16日,烏魯木齊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委金融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印發《烏魯木齊市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政策措施》,出臺8條房地產利好舉措,更好滿足羣衆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烏魯木齊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一、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房屋面積和銷售單價限制。取消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房屋面積不得超過144平方米、銷售單價不得超過14960元/平方米的限制。
二、支持靈活就業人員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對於年滿18週歲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在烏魯木齊市以非全日制、個人經營、新業態等方式靈活就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各類人員,可建立住房公積金繳存制度。靈活就業人員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六個月以上(含六個月),且近六個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可申請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單位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一致。
三、優化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政策。無房職工租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戶租房提取標準上限由1500元/月提高至2000元/月,對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每戶租房提取標準上限由1800元/月提高至3000元/月。將原有按月提取調整爲按需提取,全年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年度租金上限。
四、優化房貸最低首付比例。對於貸款購買住房的居民家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統一爲不低於15%。
五、降低存量房貸利率。落實國家關於降低存量房貸利率政策,引導商業銀行在2024年10月31日前,對LPR基礎上加點幅度高於-30BP的存量房貸(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將其加點幅度調整爲不低於-30BP。
六、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指導。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調控限制,由企業根據市場定價銷售,銷售過程中可自主調整價格,並以實際銷售價格辦理網籤備案。
七、推進地下車位(庫)不動產權登記。房地產開發項目依法配建的結建式地下車位(庫)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地下一層土地出讓價款參照地上建築地表建設用地申請時點使用權市場價格的10%徵收,地下二層土地出讓價款按地下一層市場價格的50%徵收,地下三層不徵收土地出讓價款。
八、推行不動產“商轉公”貸款、“帶押過戶”。購房人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先還後貸”或“以貸還貸”辦理方式,將商業銀行住房貸款轉爲公積金貸款。在目前商業銀行新建商品房及二手房已經實現“帶押過戶”的情況下,全面推進二手房“帶押過戶”住房公積金貸款。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實施,有效期1年。其間遇國家、自治區相關政策調整的,以最新政策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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