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多舉措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
新華社北京7月7日電(記者姜琳)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以出行、外賣、即時配送等行業爲重點開展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要求企業不得制定損害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覈指標等。
權威數據顯示,我國靈活就業人員已達2億人,近年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數量大幅增長。2020年,共享經濟提供服務人數約8400萬人。但是由於靈活就業人員與從業單位之間屬於非穩定勞動關係,按照現行規定,他們無法獲得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制度保障。
“及時補齊制度短板,健全就業、勞動報酬、社會保險、技能培訓、企業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既有助於維護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勞動權益,也有利於促進靈活就業、增加就業崗位和羣衆收入。”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新就業形態研究中心主任張成剛表示。
針對新就業形態勞動用工去僱主化、勞動關係靈活化等新情況,會議確定,推動建立多種形式、有利於保障勞動者權益的勞動關係。對採取勞務派遣、外包等用工方式的,相關企業應合理保障勞動者權益。
“這些要求創新思路,既考慮現行法律框架和制度措施,同時又能破解平臺經濟中平臺與勞動者關係不明確的問題,界定了互聯網平臺企業相應的勞動保護責任,及時迴應了社會關注的難點、痛點。”張成剛說。
按照此次會議和相關部門部署,下一步,我國將在部分重點行業開展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探索用工企業購買商業保險、保險公司適當讓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機制,爲外賣員、快遞員、網約車司機等提供與工傷保險待遇接近的保障。
針對勞動者最爲關注的收入和違法超時加班問題,會議強調,企業應當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不得制定損害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覈指標。同時,會議要求督促平臺企業制定和完善訂單分配、抽成比例等制度規則和算法,聽取勞動者代表等意見,並將結果公示。
此外,會議還提出,建立適合新就業形態的職業技能培訓模式,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補貼。放開靈活就業人員在就業地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的戶籍限制。
專家表示,未來隨着這一系列新舉措出臺落地,我國將逐漸建立起適應平臺用工形式和勞動者就業特點的勞動權益保障新機制,使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獲取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大幅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