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命我做主! 新樓醫力推醫療自主保障善終權益
▲臺南新樓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呼籲民衆,善用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來協助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並註記在健保卡,以維護保障自己善終權益。(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病人自主權利法》於2019年1月6日正式上路,只要是具有完全行爲能力的民衆,都可以經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的程序,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Advance Decision,AD)並註記在健保卡,以維護保障自己善終權益。
臺南新樓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團隊林家義醫師表示,院方於2019年3月4日起開設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每週一上午、週四下午,採專線約診制)。
取得《病人自主權利法》核心講師資格的陳姿君護理師指出,諮商團隊陸續進行院內外宣導約5場次,希望讓大家能更瞭解「病主法」的精神與內容;許多民衆透過媒體報導或宣導活動等管道來電詢問,有半數的民衆皆誤認爲自己前來即可,無需透過與家人溝通討論共識,經過諮商團隊護理師前置說明,才理解到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必須先到醫療機構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經過仔細瞭解自主照護諮商的動機,讓彼此不想碰觸的話題能充分討論,啓動親屬間探討生命議題的時機,深思熟慮後再來確認預約,屆時即有整個家庭共同簽署、見證彼此的選擇,賦予生命意義、尊重自主,保障當事人尊嚴善終。
林家義醫師表示,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時,諮商團隊(醫師、護理師、社工師或心理師)會和意願人、二親等內親屬(至少1人),討論將來面臨末期、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其他公告之重症等《病人自主權利法》5種臨牀條件時,意願人是否要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未來如經由兩位相關專科醫師確診,病人符合5種臨牀條件之一,並經緩和醫療團隊至少兩次照會,確認病人的預立醫療決定書及內容後,即會依意願人需求執行。
新樓醫院蔡江欽院長,自己也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他以自己爲例強調說明,自己站在醫院管理者、醫師,以及未來可能成爲意願人或家屬的角色,應該及有責任瞭解病主法的精神與內容,在自己身心狀況最健全的時候,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並預立醫療決定,可免除無謂的醫療浪費,維持自己最後的尊嚴,更可以免除最親愛的家人,在面對親情與撤除醫療心理衝擊下的負擔,所以他親自於3月4日偕同妻子一同進行諮商並簽下預立醫療決定書。
林家義醫師表示,目前健保不給付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民衆需自費,新樓醫院諮商費用3000元,同行者1000元/人(最多5位)。提醒大家可先來預約時間並接受諮詢,讓自己爲自己的未來做選擇與決定。
《病人自主權利法》的意義就如同一位已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的何先生所說:「我想能夠在自己身體尚未衰敗,頭腦還能清楚判斷時,可以從容不迫地,爲自己未來先選擇喜歡的醫護方式,是一件美好之事」。新樓醫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歡迎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