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修醫療法 保障主治醫勞權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提出《醫療法》修法,擬增醫師勞權專章,彌補主治醫師被排除在《勞基法》外的不足。圖爲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新聞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血汗問題不只限於護理人員,受僱醫師也不時傳出過勞倒下危險跨科支援等問題。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提出《醫療法》修法,擬增醫師勞權專章,彌補主治醫師被排除在《勞基法》外的不足。勞團認爲,有助解決醫師勞權「真空狀態」。醫改會持肯定態度,不論是設定專章,或允許醫師適用勞基法,都是爲了保障最低的勞動權。

洪申翰表示,全臺醫師近5萬人,2019年起,僅約4000名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保障工作契約、合理化離職違約金規範、夜間工作安全;主治醫師卻沒有相關規範。私立醫院常見定期契約、一年一聘、高額離職違約金的爭議,他參考衛福部2019年草案,將工時以外的勞動保障,納入《醫療法》規範。

根據提案內容,醫療機構應辦理勞保、就業保險、職業災害保險等。醫師可就職業安全、勞動權益事項向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主管機關受理後應儘速派員檢查,機構不得因申訴而終止契約、降調、減薪等。醫師在產假、職業災害醫療期間,機構不得終止契約,也不得在未訓練、未提供補償之下,訂定最低服務年限,也不能讓懷孕的醫師在晚間10點到凌晨6點間工作等。

「有一羣人處在法律真空狀態,勞動條件不受任何保護,這是需要解決」。臺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認爲,醫師長期面臨過勞問題,且醫院、診所不在勞保強制納保範圍內,一些院所會規避,導致醫師出現事故也沒有任何保障。正本經營之道,是回到各自法規處理,立委的提案內容雖有疊牀架屋的問題,但在《醫療法》中解決,也是權宜之計。

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指出,高工時、高壓力作環境下,易出現醫療糾紛。醫師即便有訴訟勞資爭議法庭,也因缺乏可引用的法規,難討回公道,勝訴率不高。

林雅惠表示,醫院分科越來越細,一些科別或許可互相支援,但不代表可跨科支援。醫師面對不熟悉領域,很可能做錯決定,讓病患暴露在風險中,卻有醫師拒絕危險跨科,遭院方惡意不續聘的事件。《勞基法》的目的是保障最低勞動權,不論是開放醫師適用《勞基法》或透過《醫療法》專章解決,醫改會都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