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問「卡管案」 劉靜怡:相信教育部覈定過於倉促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被問及2018年國立臺灣大學校長遴選事件。記者林伯東/攝影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審查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詢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對2018年國立臺灣大學校長遴選事件看法,劉靜怡說,當時代理校長也很努力維持臺大運作。至於是否質疑教育部不該覈定管中閔任臺大校長?劉靜怡回,「她相信那個時候的核定是過於倉促。」
2018年1月5日臺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管中閔任新校長,但教育部認定遴選程序有瑕疵,引發後續爭議。翁曉玲今問此事表示,當年遴選風波案中,臺大有一段時間沒有正式校長,劉靜怡作爲臺大教授,認爲是否對臺大校務有影響。劉靜怡說,臺大當時一直有代理校長,代理校長也很努力維持臺大運作,「以我自己來講,我就一切如常」。
劉靜怡表示,大學的校長基本上要透過真正的大學自治方式選出來。至於翁曉玲問是否質疑教育部不該覈定管中閔任校長,劉說,她相信那個時候的核定過於倉促。
翁曉玲補充,大學自治包含學術自由、教育自由、內部組織、人事自治,這都是大學自治的一環,「很遺憾沒有聽到妳支持大學自治」。劉靜怡則強調,她支持大學自治,但是教育部必須要有適法性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