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停讓行人」舉發近1300件 竹市監理站籲用路人遵守規則

6月30日交通違規新制上路,其中未停讓行人罰鍰除金額提高至6000元至7200元。圖爲示意與新聞內容無關。(本報資料照)

交通亂象多,6月30日交通違規新制上路,其中未停讓行人罰鍰除金額提高至6000元至7200元。新竹市監理站統計連月來受理舉發件數近1300件,提醒民衆遵守交通規則,以免受罰並得接受道路安全講習3小時,若1年內記點超過12點,甚至會被吊扣駕照,不得不慎。

交通違規新制於今年6月30日上路,其中違規記點制度大幅修改,尤其是未停讓行人、闖紅燈及危險駕駛等重大違規行爲,均1次記點數3點,其中未停讓行人罰鍰除金額提高至6000元至7200元外,還要接受道安講習。

新竹市監理站站長周景朗說,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者,除依規處以罰鍰外,並得依對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危害程度記違規點數1點至3點,違規記點於1年內記點每達12點,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並應接受道安講習。

根據新竹市監理站統計,今年3月31日起車輛未停讓行人罰鍰提高至3600元,新竹市監理站受理舉發案件數,4月到6月分別爲371件、610件及229件,共計1210件,6月30日起罰鍰提高至6000元至7200元后,至今受理舉發入案件數約71件。

至於常見民衆違規項目,則包括使用行動電話、超速、未打方向燈、不按遵行方向行駛、紅燈右轉,在人行道、行人穿越道、交岔路口、公車招呼站臨時停車(或停車),並排臨時停車(或停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未依規定行駛車道、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等。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4條修正規定,新增多項需接受道安講習的情形,例如汽車裝載貨物超重、拒絕過磅、裝載危險物品未依相關規定、動力機械未依規定請領臨時通行證、未停讓行人、拒絕接受稽查逃逸,另外自7月1日起初次領有駕駛執照的駕駛人,於發照日起1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也要接受道安講習。

新竹市監理站提醒,若想查詢違規記點及違規點數累計情形,可以透過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查詢違規點數紀錄,另「監理服務網」已設置專區可查詢記點、主要駕駛人登錄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Q&A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