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論文門」槓教育部 賀德芬請求國賠千萬 終局判決出爐
蔡英文總統「論文門」持續發酵,臺大名譽教授賀德芬告教育部(本報資料照片,劉宗龍攝)
總統蔡英文「論文門」風波,臺大法律系名譽教授賀德芬調閱相關資料時,被教育部以「機密封存30年」爲由拒絕,她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教育部提供資料,並說明列爲機密的理由及法律依據、撤銷列爲機密的處分,並請求國賠1000萬元。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賀德芬敗訴,她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北高行政法院認爲,賀德芬請求教育部提供蔡英文的履歷及學位證書部分,教育部已在訴訟程序進行期間,2021年6月3日將相關文書送達賀,此部分已滿足賀的請求,沒有再提供權利保護的必要。
另外,賀德芬請求提供蔡英文送審著作及服務證書,但這些資料都已在教師送審程序終結後歸還給蔡英文,不在教育部保存佔有中,因此,此部分文書不是政府資訊公開法所稱的政府資訊或檔案,賀的請求無理由。
而賀德芬訴請教育部說明覈定爲國家機密的理由及法律依據,合議庭指出,只有因機密覈定而受有損害或有損害之虞的人,纔有權請求註銷、解除機密或變更等級,人民並無積極請求機密覈定機關說明的權利,因此,此部分請求也無理由。
至於賀德芬向教育部請求國賠1000萬元,合議庭認爲,賀並未提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受有1000萬元的損害,也無從認定1000萬元與教育部駁回申請有何因果關係,因此賀所有的請求都沒有理由,故判決駁回,賀提上訴,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