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蔡英文博論槓臺北地院 彭文正求償200萬判決出爐

彭文正爲了蔡英文論文案,告臺北地院院長求償20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媒體人授彭文正因提出「確認蔡英文的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遭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張詠惠判決駁回,他主張臺北地方法院院長黃國忠讓本案更審事件仍分案由原法官審理,且拒絕重新分案,侵害其訴訟權,且發佈新聞稿不合法,求償200萬元及刊登判決理由,臺北地院法官判決駁回。可上訴。

彭因質疑蔡英文總統博士論文造假,遭檢方依加重誹謗等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彭在美國未回臺,承審本案的刑事庭法官姚念慈認爲,彭有逃亡事實,裁定不經拘提予以通緝,通緝時效到2035年。

彭文正因另控告承審博士論文不存在的張詠惠法官,審判及結案、發佈新聞稿的程序造成他的權益受損,求償精神慰撫金及律師費共200萬元,一審及二審都判彭敗訴。

他另對北院院長黃國忠提告,主張論文案經高院判決廢棄發回北院,院長黃國忠在發回更審後,竟分案仍由張詠惠法官審理,侵害他受公平審判之訴訟權,且當時張詠惠宣判後,北院發佈新聞稿程序不合法,向黃國忠求償200萬元及回覆名譽訴訟。

北院審理後認爲,北院民事庭之分案暨相關爭議之處理,概由民事庭庭長負責爲之,尚非院長所得直接職權干涉之事項,且新聞稿發佈程序合法,並無侵權行爲或泄密等情事。判決駁回其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