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條例修法 聚焦容積獎勵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預定九日審查危老條例修法,公有房地除特定情形外,應一律參與危老。(本報系資料庫)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預定九日審查危老條例修法,公有房地除特定情形外,應一律參與危老。目前含政院版、朝野立委版本共八案,將於初審時交鋒,部分立委提案主張擴大或放寬容積獎勵,預料將是討論焦點。
行政院日前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修正草案,目的是爲了替危老重建搬開路障,過去公有土地受限於土地法等相關規定,參與合建有難度,透過危老條例修法,使公有房地能參與危老,力拚本會期過關。
立委提案版本中,除與政院方向類似部分外,也有不少立委着眼危老容積獎勵,希望能再鬆綁或放寬。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提案指出,近年受到新冠肺炎加上缺工、缺料衝擊,危老案件整合進度、行政申請程序皆受影響,提案主張針對危老時程容積獎勵(早鳥獎勵)放寬。
原本危老條例施行第四年時程容獎爲百分之八、第五年降至百分之六,隨後每年降二個百分點;江永昌提案第四年、第五年維持百分之八,隨後同樣每年降二個百分點,時程獎勵較原先版本緩降。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版本則希望針對大面積基地擴大容積獎勵,提案規定危老合併鄰接土地, 超過一千平方公尺部分,可依其他法令申請容積獎勵,鼓勵大街廓開發。
國民黨立委遊毓蘭版本則着重在擴大危老條例適用範圍,將屋齡四十年以上且建物六層樓以上,不符合無障礙住宅設計基準者,以及屋齡十年以上、有淹水或洪災風險者,都納入危老範圍。
除危老條例外,立院內政委員會也將審查「住宅法」修正草案,含行政院版本共廿二案,政院版主要增訂公益出租人租約不得作爲查稅資料,降低房東疑慮,鼓勵加入成爲愛心房東,另也將有條件放寬公益出租樣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