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建物僅7案補強 侯:繼續努力
對於新北市議員黃淑君認爲危老建物完成補強重建僅有7案,與符合重建標準的比例太過懸殊,新北市長侯友宜(右)強調會繼續努力。(黃世麒攝)
臺灣位處地震帶,老舊危險建築物改建或補強刻不容緩。針對危老建物重建補強議題,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黃淑君10日於議會總質詢提到,新北目前有1675棟建物達重建標準,但工務局回覆目前完成者僅有7案,比例過於懸殊,市長侯友宜則是強調,將會持續努力。
黃淑君說,新北市工務局有針對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提供安全性能評估,建物耐震評估後分數達45分以上即達可重建標準,自2018至2022共5年間,提出申請初評的建物共有2344棟,其中分數逾45分者也有1675棟。
針對新北市轄內共有1675棟危老建物,工務局長祝惠美迴應,至今完成補強與重建僅7案,讓黃淑君不滿,認爲比例差距太過懸殊。但祝惠美說明,社區重建需要全體住戶同意,市府會持續鼓勵民衆補強改建,侯友宜也強調,會持續努力。
工務局10日也針對老舊建築物申請「結構安全初步評估」後的重建管道再次提出說明並強調,新北市鼓勵民衆申請建築物體檢,目前申請初評、結構補強件數皆爲全國最多,推動都更案也是全國最積極的。
工務局表示,爲加速都市計劃範圍內危老建物重建,依據「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規定,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建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者,可依規定申請重建。
申請時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規定,應有建築物所有權人逾半數同意。初評結果耐震能力逾45分者,可依報告書建議進行「結構補強」或申請危老都更。
另可循一般都更、簡易都更方式辦理重建,老舊建物在申請重建前的階段性結構補強,可申請內政部提供的「弱層結構補強」,最高可提供450萬元補助經費。
工務局強調,在市府積極推動下,申請補強案件去年7案、今年至今3案,合計10案爲全國最高,新北以一般都更、防災都更、簡易都更以及整建維護方式推動都更,2019年至今已覈准842案,爲過去歷年來的4.5倍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