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罵邱於軒「垃圾」判賠20萬險賠房產 再審翻盤勝訴

高雄市議員邱於軒遭網友霸凌罵「垃圾議員」,獲賠20萬後出招要查封網友房產。圖/取自邱於軒臉書

吳姓網友辱罵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於軒「垃圾議員」,邱提告後吳男判賠20萬元確定,邱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吳男名下不動產,吳男提再審並聲請暫緩執行,暫時保住財產,再審部分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逆轉翻盤,合議庭認爲邱先前金錢賠償部分已獲「1元」確定,不能再請求金錢賠償,判吳男勝訴確定。

吳男當時是在臉書粉絲頁「打馬悍將粉絲團」分享的貼文下留言,指邱於軒是「垃圾議員」、「還不夠垃圾?」、「垃圾的玻璃心」。

此案一、二審都由邱於軒勝出,吳男一審判賠邱於軒1元,並在4大報頭版以「半版」篇幅刊登道歉啓事,雖然僅需賠1元,但以四報廣告費來說,吳男也得付出數十至上百萬元才能刊登道歉聲明,對吳男負擔不小。

吳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考量吳僅大學畢業,月收3萬2000元,仍判吳男應賠償邱於軒1元,但恢復名譽部分,因吳男是在臉書留言,並未訴諸報章媒體,登報道歉並非適當處分,僅要他在電子報即時新聞頁面及個人臉書刊登道歉聲明。

相較於一審在全國版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廣告,二審判決對吳男來說已較爲有利,不過吳男仍堅持上訴,正好憲法法庭去年2月宣告「強制道歉」違憲,吳男上訴時正好碰到違憲案,最高法院最後駁回象徵性賠償「1元」的上訴,強制道歉則發回更審。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審理時,因強制道歉宣告違憲,邱於軒變更請求,針對「道歉」改向吳男求償30萬元,合議庭審理後,今年3月認爲吳男以偏激不堪語詞對邱於軒個人品格爲貶抑謾罵,與公共事務無關,已屬人身攻擊,判賠20萬元確定,比原先二審判決結果更重。

全案確定後,邱於軒見吳男又提再審,邱於是請律師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吳男名下房產,但吳男以再審程序仍在進行中爲由,繳納2萬元擔保金後,今年7月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獲准。

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合議庭認爲邱於軒精神慰撫金部分已判賠「1元」確定,不能再另外請求精神慰撫金等金錢賠償,逆轉改判吳男勝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