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醒之:臺電訴願贏四接不具正當性 3.0不申請沒道理
發起四接公投領銜人王醒之說,四接2.0版完全在1.0版內,臺電都重送申請案,3.0版和2.0版完全沒重疊,臺電沒有道理不重送申請案。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電第四天然氣接收站開發案,在農業部撤銷基市府廢止開發同意函處分後重迴環評階段。發起四接公投領銜人王醒之說,四接2.0版範圍完全在1.0版範圍內,臺電都重送申請案,3.0版和2.0版完全沒重疊,臺電有道理不送嗎?環境部強行排審環評也違反法規。
臺電計劃在基隆協和發電廠、基隆港嘴外的海域興建四接,數度闖關環評失敗,兩度縮小填海造陸範圍。從2018年的1.0版29.25公頃,到2019年2.0版18.6公頃,2022年再提3.0版14.5公頃送交環評審查。
謝國樑主政的市府認爲3.0版是新計劃,廢止前市長林右昌任內核準的開發同意函,要求臺電再提出申請,環評作業中止。臺電以「舊計劃無須新同意函」提起訴願,農業部撤銷謝國樑市府的處分,全案回到環評階段。
王醒之說,臺電的訴願勝訴,指的是謝市府廢止林市府公文的那一紙公文撤銷,並不代表他們四接的案子就具有正當性。
王醒之表示,細看開發基地,臺電1.0版的29.25公頃完全包覆2.0版的18.6公頃,臺電連完全被1.0版包覆2.0版開發案都送審,3.0版完全沒有跟2.0版重疊,在這種情況下,臺電還可以說不用送,指林市府同意2.0版,就是同意整片海域開發,所以3.0版不用送沒有道理。
王醒之認爲,問題的癥結要由基市府產業發展處解開,因爲臺電2.0版送審時,希望市府同意18.6公頃開發案,公文的附件如果有明確指出範圍,而不是泛泛的指整片海域,3.0版一定要申請就毫無疑問。
王醒之說,臺電2.0版申請公文有放在公開的環評書件中,但附件沒有公開。附件就只有基市府有和臺電這兩個單位有,如果基市府去查一下當時臺電送申請的附件,道理就會非常清楚。
在中央執行層面,王醒之認爲四接環評也有疑慮,因爲環評作業準則規定,環境敏感地區要檢附有關單位證明,且不得違反敏感區法令限制規定。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及海岸保護區,都是環境敏感地區,但四接案並沒有「有關單位」的證明。
王醒之說,在資料不完備情況下,環境部若違反環評作業準則規定強行排審,衍生違法審查問題,不但陷環評委員於不義,也會對整個國家的行政成本帶來非常大的負擔。環評不管通過或不通過,事後發現程序有問題,環評程序不就白走了嗎?
反對四接開發案團體去年5月、7月也曾提出審查違法疑慮,當時的環保署(環境部前身)提出平行審查概念,指中央歸中央,地方歸地方,只要開發單位送件,中央都要審查。王醒之認爲,中央作法明確違反環評作業準則要求。
發起四接公投領銜人王醒之說,四接2.0版完全在1.0版內,臺電都重送申請案,3.0版和2.0版完全沒重疊,臺電沒有道理不重送申請案。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