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食品配料表爲啥羞於見人

食品安全是老百姓最關注的話題之一。如今,網購已經成爲人們的主要食物購買場景,但不少消費者發現,很難通過食品詳情頁準確獲取產品的配料表信息,網購食品就像開盲盒。此外,近年來市場上涌現出不少藥食同源的食品,它們以傳統中藥材或食品爲主要成分,味道獨特,受到追捧。部分商家則利用消費者追求健康養生的心態,將中藥材的功效“移花接木”到食品上進行宣傳。由於消費者缺乏相關知識,此類產品的食用提示又比較籠統,極易被誤導。從本期起,《中國消費者報》將聚焦網購食品配料表明示及藥食同源食品的提示標註、成分安全性的告知等消費者關注的問題,進行系列深入報道,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不少用戶發現,網售食品時,很多商家不在商品介紹頁展示配料表,或者故意隱瞞食品包裝上的配料表信息,有的甚至把配料表粘在快遞泡沫箱內側,或者只有當買家主動索要時才提供甚至不提供……這些現象導致消費者網購食品如同開盲盒。但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明示配料表是商家的應盡義務且線上線下要求一致。線上賣家應如何履行食品包裝配料表相關規定?如何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採訪。

想看配料表可真難

北京某購物平臺用戶李小姐對記者說,想給家中老人買六必居炸醬,雖然是老字號,但還是想看下配料表。但在平臺六必居旗艦店,老北京肉丁炸醬無論是商品、評價、詳情還是推薦頁面,都沒有配料表。詳情頁有一個規格參數表,標示了規格、生產許可證、保質期、類別乃至烹飪建議,唯獨沒有配料表,李小姐只好向客服索要。客服很快發來了含配料表的產品包裝照片,配料表顯示含有山梨酸鉀等添加劑。“最重要的是有赤砂糖和白砂糖,我母親患有糖尿病,如果不是主動索要配料表,即便買回來了也不能吃。”

記者登錄六必居旗艦店,詢問客服爲何不在介紹頁顯示配料表,問題顯示已讀,客服只回答了一句“在的哦”就沒了下文。

在另一個購物平臺的德芙巧克力旗艦店,記者看到,德芙散裝巧克力喜糖詳細展示了營養成分、口味等,但也沒有配料表,如果消費者想看,可以要求客服提供。記者詢問客服爲何不主動展示配料表,客服回覆稱:“後續會努力提升服務,讓您有更好的購物體驗。”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不明示食品配料表的現象在各大購物平臺很常見。當消費者主動索要時,客服或痛快提供、或拖拖拉拉,比如冷凍面企業阿利雲廚官方企業店,客服提供配料表時先推脫明天到公司拍,第二天又問要配料表做什麼,最終提供的配料表則用手遮住了企業名稱,配料表顯示包含七八種添加劑。記者在其他經銷商客服提供的配料表中發現,另一款速凍麪條添加劑多達12種。

“盲”購食品有風險

網購食品難尋配料表也被不少網友吐槽。知乎網友塔塔米說:“我買的牛油火鍋底料,收到貨後才知道第二大成分是起酥油。”

“我買的豆製品,收到貨後發現快遞泡沫箱蓋子內側貼着一個紙條,仔細看竟是配料表。”北京消費者朱女士對記者說,商家這種奇葩的做法令她哭笑不得。

江蘇南京網民Yavin曾在中國政府網投訴與建議欄留言,食品安全關乎每個人,作爲父母更希望給孩子購買健康的食品。在網上購買零食便宜方便,可選擇種類也多於商超,缺點就是無法看到實物,尤其是沒買過的產品,購買如同開盲盒,只能參考賣家展示的商品詳情,但有些商家用的是廠家提供的廣告模板,圖片華麗,內容吸引人,而買家需要了解的信息卻沒有展示,特別是食品配料表和營養成分表。國家對於食品配料表和營養成分表是有強制標準的,就是要讓消費者買得明明白白,但是對於網絡食品的詳情介紹卻沒有相關標準。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消費者要想得到配料表,除了主動向客服索要外,只能碰運氣在提問或者買家秀裡找,有時候會有買家拍照分享。

“配料表對消費者選購食品有重要的參考價值。”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營養學專家對記者說,尤其是老年食品、糖尿病等患者專用食品以及嬰幼兒食品,不標示配料表對於消費者有潛在危險。比如麩質過敏、血糖超標、尿酸超標的人羣,他們對成分有特殊要求。網售食品商不在顯著位置展示配料表信息,也許是因爲目前很多消費者對添加劑比較敏感。但值得注意的是,對有特殊需求的消費者來說,網購食品開盲盒存在風險。

消費者有事先知情權

網購平臺銷售的食品未在詳情頁列出成分表,是否符合規定?對此,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經營司給出了明確的回答。該司在回覆網民Yavin的留言中明確指出,《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按照線上線下監管要求一致原則,爲確保食品安全,食品經營者無論在線上還是線下銷售的食品,均應符合上述規定。

“網絡銷售食品應當展示完整的產品包裝信息,不僅僅是配料表。”科信食品與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鍾凱對記者說,“因爲這是保持產品透明的重要一環,應該與線下銷售保持一致。”

“線上消費者有權查看配料表,這是消費者合理的知情權。”鍾凱認爲,配料表是消費者做出購買決策的依據,既然線下消費能看到完整的包裝信息,那麼購物平臺也應要求商家展示完整的配料表和營養標籤。

“消費者網購食品時,應該享有和超市購買完全一樣的權益,包括事先知情權。”鍾凱說,雖然食品包裝上肯定有配料表,但消費者的知情權應該在做出購買決定前給予保障。鍾凱認爲,相對於超市需要配備推銷員等,網絡銷售在信息展示方面已經具有很大優勢,因此更應該主動展示配料表。

線上線下銷售要求一致

“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無論是線上銷售還是線下銷售,僅是營銷渠道不同,作爲食品經營者都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其經營活動在適用法律上是相一致的。”北京理道律師事務所律師王久成對記者說,“食品經營者應當對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明配料表。”

王久成認爲,線上銷售是互聯網時代背景下的新經營業態。《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履行消費者保護義務,承擔產品質量責任,不得銷售法律、行政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食品安全法》規定,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遵守該法,入網食品經營者屬於食品經營者之一,要遵守《食品安全法》依法經營。《食品安全法》還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籤,標籤應當標明成分或者配料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明確“應清晰、醒目、持久,應使消費者購買時易於辨認和識讀”“應真實、準確,不得以虛假、誇大、使消費者誤解或欺騙性的文字、圖形等方式介紹食品,也不得利用字號大小或色差誤導消費者”“直接向消費者提供的預包裝食品標籤標示應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和規格、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及其他需要標示的內容”。

王久成指出,預包裝食品經營者未向消費者標明配料表或成分的,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和選擇權。對此,消費者可以向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投訴反映。

此外,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的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如果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而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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