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指徐永明「吃補藥」 暗指吳佩芸是小三被判拘役
李姓男子在粉絲團貼文,以「吃補藥」暗指前時代力量黨主席的徐永明與前同政黨秘書長吳佩芸間有婚外之男女關係,被依誹謗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截自吳佩芸臉書)
前時代力量政黨秘書長吳佩芸。(截自吳佩芸臉書)
前時代力量政黨秘書長吳佩芸。(截自吳佩芸臉書)
李姓男子是社羣平臺臉書粉絲團管理員,他2020年8月間在粉絲團貼文,以「吃補藥」暗指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與前同政黨秘書長、藥師吳佩芸間有婚外之男女關係,吳佩芸控告李男,臺中地院依誹謗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李男在2020年8月4日在臉書粉絲團「莫羽境與她的墨水故事」中公開貼文,點名徐詢問,「到底爲何麼在去年偷偷離婚呢?」他直稱徐有在「吃補藥」,意指徐與吳有婚外之男女關係存在,還說:「身體很好哦,是我也肯定離啦,超補」。
隔天李男又在粉絲團貼文「你們昨天爲什麼一直討論永明的前任?你們更新的速度太慢了啦!」,「有人說,那已經分手了,還去扯對方,也太無辜了吧?」等語,貼文隱射及使網友產生不當聯想的方式,指摘吳介入徐的婚姻,兩人有婚外之男女關係。
李男在臉書傳述的文字與迴應留言內容,均以文字散佈,並指具體而非抽象的謾罵,損及吳的名譽,構成散佈文字誹謗罪,吳看到網頁才知上情提告,並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精神賠償100萬元。
李男在一審的審理時坦承自白犯罪,雖表示願與吳和解,但也表明無法負擔任何金錢賠償。一審法官審酌他無任何證據,竟輕率在網路公開散佈婚外之男女關係,足以毀損吳的名譽及社會評價,依誹謗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