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陳吉仲抄襲 藍3人被判拘役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張斯綱、桃園市議員凌濤、發言人楊智伃指農業部前部長陳吉仲(圖)研究報告抄襲,臺北地方法院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張斯綱拘役50日、凌濤拘役55日、楊智伃拘役50日,均可易科罰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陳吉仲昨在臉書發文表示,爲捍衛自己學術聲譽與清白而提起訴訟,經法院一年多審理,「公道終還」。他說自己是農家子弟,農家精神就是勤奮踏實、克服困難,這是他自己的生命經驗,也是他的價值觀,他也同樣以農家精神來要求自己的學術工作,必須要有一定的水準,他也爲此自豪;法院判決只是還給他最基本的公道,卻已無法還回當初被污衊的聲譽。
張斯綱三人昨發佈共同聲明指出,對判決感到遺憾,將上訴爭取司法公道、捍衛民主政治常規,更期待二審法院將會作出公正判決、伸張正義。
臺北地院指出,陳吉仲在記者會前已於臉書迴應列出參考文獻,依學術標準及慣例引用,張斯綱等人卻僅比對文字重複性,未詢問過相關領域學者或研究人員,也沒有了解查證是否有重複發表構成自我抄襲、文字已有引注的情形下是否構成抄襲,反而輕率直接表示陳吉仲確實有「自我抄襲」、「一稿兩用」、「一魚兩吃」、「抄襲慣犯」,事後再透過YouTube、臉書文字持續放送言論,難認已盡合理查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