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男臉書寫長文暗指前妻薄情寡義 因騷擾違反保護令遭判拘役

範姓男子離婚後去找前妻,還在臉書寫長文,描述臺男幫助中國女子「脫離沉淪的苦海」故事,暗指前妻是薄情寡義的女人。法官審理後,認定範男接近及騷擾前妻,違反保護令,判拘役50天,緩刑2年。

判決指出,50多歲範男與楊姓女子離婚後,因有家庭暴力行爲,基隆地院於2022年10月28日核發保護令,規定範男不得對楊女有騷擾、控制、脅迫、跟蹤、聯絡等行爲,且應遠離楊女基隆經營美甲工作室的住處至少100公尺,保護令有效期間爲1年。

範男在2023年5月14日上午假藉遞送資料名義,到楊女住處後,要求楊女解除在臉書、LINE及手機對他的封鎖才願離去。

範男同年6月5日晚上透過個人臉書MESSENGER,撥打電話給楊女,接着傳送「坐在你男人的高檔車裡爽拍照。請他幫妳付給我97萬元」訊息給楊女。隔天凌晨3點多,又在個人臉書設定「公開」的貼文,寫下「孰可忍,辱不可忍」等文字,並上傳「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照片。

過了半個多小時,範男又在個人臉書寫下「敘述一個朋友真實的故事」長文,內容爲13年前一個飄洋過海來臺的中國女子,在經濟拮据孤苦無依時刻,癡情男主角與她相戀相愛。男方文章寫道男主用盡全力幫女主脫離苦海,還幫她開店、無怨無悔負擔店租,但女翻臉不認人,連房子都登記在女方名下…到最後男方「被離婚」。

楊臉書中還暗示:沒有他,妳會有今天的老闆娘身分嗎?或許現再還在玩骰子喊拳。薄情寡義的女人……又強調「請勿對號入座」。楊女認爲範男行爲違反保護令報案,警方製作筆錄後將全案送辦。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起訴範男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法官審理後,認定範男在保護令有效期間內,2次恣意違反禁止事項,對楊女施以騷擾及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爲,應予非難。審酌範男犯罪動機、手段、對楊女所生危害,兼衡已獲楊女原諒,犯後坦承犯行等情狀,2罪各處拘役30天,應執行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範姓男子離婚後去找前妻,還在臉書寫長文騷擾前妻,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違反保護令判拘役50天,緩刑2年。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