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貴芬條款立院通過! 再打醫護人員等吃三年牢飯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承璋綜合報導日前,蘆竹鄉王貴芬掌摑護士事件引發各界譁然及指責,而被稱爲「王貴芬條款」的醫療法「醫療暴力」罰責條款今天立院三讀通過,若未來再有民衆毆打醫護人員,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希望能讓層出不窮的醫護人員遭毆打事件,能夠就此結束。再打醫護人員 恐吃牢飯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指出,此次修法重點爲保障病人就醫安全,針對任何人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者,應移送該管檢察官偵辦。

另外,修法將第一線裁量權則交給警察,對執勤中醫事人員強暴、脅迫,足以妨害執行醫療業務者,警察若認爲前述行爲涉及刑事責任,應移送檢察官偵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醫事司也呼籲,除修法通過能保障醫護人員人身安全之外,醫療機構也應持續落實本部宣導建立之五項防暴措施,門禁管制警民連線、24小時保全人員張貼反暴力海報急診室之診療區與候診區作業空間應明顯區隔巡邏箱駐衛警設置,並維持醫療動線之暢通及有效紓解病人壅塞,才能真正就此遏止醫護暴力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