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動物用禁藥14件來自中國大陸 動保處:最重處7年刑期
中國大陸來源動物用藥品未經覈准擅自輸入屬動物用禁藥。圖/臺北市動保處提供
臺北市動保處近期接獲26件檢舉,涉嫌違反販售動物用藥,當中14件來自中國大陸,動保處表示,涉嫌非法輸入動物用禁藥,可處最高7年有期徒刑,併科450萬元以下罰金,也提醒飼主,未經獸醫師等專業人員指導用藥,會危害到寵物健康。
動保處表示,現在網路購物方便,許多民衆利用購物網站、Facebook及Instagram等管道,來行銷販賣寵物食品及用品,甚至有賣家違法販售動物用藥品,今年接獲檢舉案中,常見寵物驅蟲口服藥或滴劑等,當中有14件爲中國大陸來源的動物用藥。
動保處說,涉嫌非法輸入動物用禁藥,目前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如查獲輸入動物用禁藥事實,除有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5條第1項第2款但書情形之外,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450萬元以下罰金。
動保處提醒,透過網路購買來源不明的動物用藥品,未經獸醫師等專業人員指導用藥可能危害寵物健康,呼籲民衆要認明「動物藥入字」或「動物藥制字」等覈准字號,避免爲省小錢反而賠上寵物的健康。
另外,動保處補充,部分寵物食品可能具有保健效果,但並非動物用藥品,產品標示、宣傳及廣告等不得有預防、治療動物疾病或促進、調節動物生理機能等涉及醫療效能用詞,違者可依法處20萬至100萬元罰鍰,建議業者審慎用字,避免誤觸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