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自治條例施行滿週年 北市勞局調查七成支持全時型保單
(北市勞動局副局長江明志(左起)、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臺北市網路平臺外送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鄭力嘉、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公共事務經理郭昕宜、北市勞動局職業安全衛生科長陳伯端。圖/勞動局提供)
「臺北市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以下簡稱自治條例)自去年3月27日公佈施行以來,距今已經屆滿一週年,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即日起將正式啓動法規通盤檢討,修正法規的不足之處,以符合大衆期待。
勞動局爲傾聽外送員的聲音,特別從去年12月29日起開放問卷請外送員填寫,現已完成問卷回收,截至今年3月20日止,共計570份,其中71%受訪者希望業者爲外送員投保全時型保單,這也符合目前自治條例的要求。
勞動局分析,外送員車禍原因中,有82%是爲了拚經濟所致(趕時間佔31%、想多接單佔26%、不遵守交通規則佔25%),另外14%是他人因素,4%是太操勞。
陳信瑜指出,有關近一年外界對自治條例的討論,主要着重在擔心外送員拚接單,導致超過自身負荷,精神不濟進而衍生各種事故傷害,因此建議勞動侷限制外送員每天的工作時間上限。
陳信瑜說,目前自治條例要求業者爲外送員投保的商業保險,不可排除外送員在服務期間以外發生事故的理賠,意思就是就算外送員並沒有在進行外送業務,倘若發生事故保險一樣也要理賠,即投保「全時型保單」。
不過,北市勞動局也接獲業者建議,理賠應只鎖定在外送員實際執行外送業務期間,還有合理的交通時間,即僅鎖定「從接單到送餐」的時間,投保「碎片型保險」,以避免道德風險的疑慮。
另外,問卷調查結果中,有77%的受訪者認爲不應增設工時上限,並表示「千萬不要限制時間,只是造成外送員兼更多平臺,工時更長而已」。另外有71%的受訪者表示,較希望業者爲外送員投保全時型保單(目前自治條例要求)。
有關保險的疑慮,勞動局也收到業者方面反應,業者表示,如果外送員在非外送服務期間,所發生的保險事故也屬於理賠範圍,如此並不符平臺外送員實際業務狀態,會導致平臺業者需負擔額外保費,增加營運成本。
勞動局也接獲勞動部來文,建議對自治條例當中保險的規定,以及勞動部公告的「食品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兩者不一致的部分進行檢討。
「會制訂出更好、更合適的條文!」陳信瑜表示,相當感謝外送員提供寶貴的回饋意見,讓勞動局在檢討自治條例時,有更多資訊可供參考,後續將持續蒐集專家、學者及相關局處的意見。
「沒有廣大辛勤的外送員,外送平臺就無法存活。」陳信瑜強調,或許自治條例的規定無法一次全然滿足所有人的需要,但勞動局一定會盡力做到好,以照顧北市轄內約4萬名外送員的工作權益,併爲共享經濟的發展奠定良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