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撞飛2女PO文自曝「肇逃中」 嗆法官證照雞腿換下場出爐
在飲料店擔任外送員的韓姓男子去年10月17日下午4時許騎車行經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卻超速闖紅燈撞上兩名黃姓女子,導致她們全身多處擦挫傷、骨折,一度血流不止,事後竟然毫無悔意,並在IG上PO文痛罵兩人和法官,「好啦,也可以和(解)啦,一個月一百塊……低能法律,臺灣法官證照都雞腿換的」,最終被臺北地院法官依過失傷害罪判處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騎車的黃姓女子證稱,當時停在信義區松智路口(南往北方向)待轉區的最前面,紅燈約90秒,看到綠燈亮起準備起步,結果才起步1、2秒就被韓男撞上,「很快從我左側撞過來,他的車前頭往我的左腳撞下去,我當場摔倒爬不起來。」
在後方目睹車禍經過的騎士也表示,當時機車待轉區內只有雙載的女騎士,號誌轉爲綠燈不久,她們一起步就被撞飛,整個人彈起來再摔到地上,其中一人骨頭斷掉,現場有看到她流血,「我趕快上前幫忙擋車,監視錄影都有拍到,我親眼看到我們直行路段是綠燈,左邊信義路的號誌變紅燈,所以是男騎士闖紅燈穿越路口。」
對於上述指控,韓男堅稱當時通過路口仍是綠燈,過了停止線有稍微加速,大約是時速60公里,「我有搶黃燈的過失,但黃燈沒倒數(不到1秒)就直接變紅燈,這號誌異常只有我看到,應該沒其他人看到,我覺得是她們搶快衝出來。」
▲騎車的黃女和後座乘客都被撞到骨折。(示意圖/123RF,非本案當事人)
不過,臺北地院法官向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調閱事發路口的號誌燈維修紀錄,發現當時紅綠燈皆正常運作,並無異常;反觀韓男在開庭前後不斷於IG發文罵受害者和法院,包含「肇事逃逸中」、「X改車騎起來好爽」、「紅燈到底在多什麼的啦」、「我等等還趕下班看電影,低能法律、低能100萬、低能粉碎」、「只是覺得算了,息事寧人,所以不告對方……叫我跟對方私下和解,100萬和三小?好啦,也可以和啦,一個月一百塊……低能法律,臺灣法官證照都雞腿換的」等等。
法官認爲,韓男犯後態度惡劣,對自身過錯毫無自省,母親甚至還在訴訟期間嘗試打電話聯絡目擊證人,有干預司法程序之虞,考量到兩女傷勢非輕,最終依過失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