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金恆煒開車擦撞騎士涉肇逃 挨告下場出爐
資深媒體人金恆煒。(本報資料照片)
資深媒體人金恆煒與1名機車騎士擦撞後,沒有停車查看就離開,被控過失傷害、肇事逃逸。臺北地檢署考量金恆煒與被害騎士和解,態度良好,且騎士已撤回過失傷害告訴,20日就肇事逃逸部分處分緩起訴1年,須支付公庫3萬元。
檢警調查,金恆煒2020年8月某日晚間,開車行經臺北市復興南路、大安高工前,向左微微偏移準備變換車道,遭後方機車騎士撞上,金雖暫時停了下來,但沒有下車,幾秒後竟直接開車離去。騎士報警後,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肇事車主是金恆煒的妻子,金則到案稱案發時是他在開車。
檢方根據車禍鑑定結果,認定金恆煒變換車道未禮讓直行車,騎士則車速過快,雙方均有肇責,而車禍後金恆煒一度停下幾秒,顯然知情,也認定他涉嫌肇事逃逸,但考量他已與騎士達成和解,今以支付公庫3萬元爲條件,處分金恆煒緩起訴;過失傷害部分則因騎士撤告,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