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女酒駕辯「宿醉」 擦撞路邊車輛還肇逃下場慘了
餘女駕駛的紅色賓士車頭傷痕累累。(警方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一名余姓女子日前開着紅色賓士行經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六路路段時,要路邊停車,沒想到卻突然暴衝,擦撞路邊車輛後離去,恰好被遭撞駕駛目擊,趕緊報警,警方在離事故現場1.5公里處將餘女攔下,雖餘女辯稱自己是昨晚喝的酒,酒測值仍高達0.84mg/l,除肇逃遭開罰外,也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警方在離事故地點1.5公里處將肇事的餘女攔下。(警方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這名余姓女子疑似想路邊停車,沒想到卻突然往前暴衝,差點擦撞前方行駛車輛後,擦撞到停在路邊的汽車,餘女當下未停下來立即駛離現場,恰巧被遭撞車主全程目擊,連忙告知員警該肇事車輛車款及逃逸方向,因賓士車顏色顯眼,員警鳴笛追捕,在距事發地點1.5公里處將肇事的餘女攔下。
餘女被員警攔下時,辯稱自己沒喝酒,但酒測值高達0.84mg/l,她解釋自己是前一天晚上6、7點餐敘時喝了幾杯威士忌、清酒,當天駕車往公司上班途中,疑因宿醉頭暈原想停路邊休息,卻不慎擦撞路邊車輛,紅色賓士公司車車頭佈滿刮痕,連霧燈都撞掉了。
員警進一步詢問其爲何撞到路旁車輛還逕行離去,餘女聲稱她有告知對方已報警才離開,純屬誤會一場,警方表示,到場後餘女已不在現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緩;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制單外,另,針對餘女酒駕部分,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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