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臺置產講究「平等互惠」 港、澳人士限制大不同
▲越來越多港、澳人士愛上在臺灣生活,進而開始思索能否置產定居。(圖/記者張菱育攝)
越來越多港、澳人士愛上在臺灣生活,進而開始思索能否置產定居,根據臺灣現行法規,港人在臺灣置產規定,如同本國人一般,只需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同樣可在臺置產,反觀澳門與臺灣因無土地權利「平等互惠」條件,無法取得及設定土地權利。
外國人可否取得、設定土地權利,根據《土地法》第18條規定,須看外國人所屬國家與我國有無「平等互惠」條件。換言之,須享有同等權利,如日本准許臺灣人民取得日本不動產,則日本人也可在臺灣取得不動產。
如何確認兩地是否「平等互惠」國家,可以查詢內政部提供「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
至於港澳人士能否購置臺灣不動產?根據內政部函頒「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中,只要身份符合「香港居民」即能夠在臺置產。
何謂「香港居民」定義?內政部指出,必須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且除了可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護照外,不得持有其他地區或國家之旅行證照。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說明,陸人在臺購屋會受「543條款」限制,而港人符合「平等互惠」條件,基本上是「臺灣人在香港怎麼買,香港人在臺灣就可以怎麼買」。
她指出,港人在臺購屋需準備的資料時,需附上土地登記申請書、土地權利變更及繳稅、互惠相關證明文件、買賣移轉契約書、土地所有權狀等資料,至於「較難申請貸款」,銀行端會看是否有在臺工作證明或永久居留證,就算可以貸款,也不會超過6成。
她說明,澳門土地大部分是政府所有,私人不能取得所有權,因爲不符合平等互惠,臺灣人在澳門不能買,所以澳門人在臺灣也不能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