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保障法通過!軍報發文稱此“重大舉措”
11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習主席簽署第六十三號主席令予以公佈。這是加強退役軍人保障工作,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爲全社會尊崇的職業的重大舉措,對於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確保國家政權穩固、厚植強軍興軍根基、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退役軍人爲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他們在部隊是戰鬥力建設的主力軍,在地方是國家建設的生力軍。廣大退役軍人脫下軍裝後,自覺銘記黨、政府和軍隊的關心關愛,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代大潮,爭做對黨忠誠、艱苦奮鬥、遵紀守法的模範,自覺爲黨分憂、爲國奉獻、爲民服務,書寫了無愧於時代和軍旅的出彩人生,展示了“離軍不離黨、退役不褪色”的優秀品質。
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對退役軍人一直高度重視,極爲厚愛。習主席多次就退役軍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在國家層面加強對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服務保障體系和相關政策制度,爲制定退役軍人保障法提供了根本遵循。作爲我國第一部關於退役軍人的專門法律,退役軍人保障法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及改革要求,堅持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爲退役軍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有利於維護退役軍人的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爲全社會尊崇的職業。
退役軍人保障法的制定,堅持統籌協調,注重服務保障與教育管理、物質待遇與精神激勵相結合,在完善現行政策基礎上創新了制度設計,爲開展退役軍人保障工作奠定了堅實法律基石,對確保退役軍人工作走上法治化軌道具有重要意義。退役軍人保障法共10章85條,涵蓋退役軍人的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訓、就業創業、撫卹優待、褒揚激勵等方面內容。我們堅信,退役軍人保障法的施行,一定能更好地加強退役軍人工作,一定能更加有效地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全軍各級要充分認識頒佈施行退役軍人保障法的重大意義,把學習、宣傳、貫徹、維護退役軍人保障法作爲一項重要任務,鼓勵和引導各方面共同關心關愛退役軍人。廣大官兵和退役軍人要深切體悟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的關懷厚愛和期望重託,帶頭髮揚人民軍隊優良傳統,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保守軍事秘密,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參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努力爲推進新時代強國強軍事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