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榮民服務處前處長送禮造假 認罪獲判緩刑

退輔會榮民服務處前處長鄭有諒焦姓承辦人年節送禮報假帳,觸犯僞造文書罪,臺北地院(圖)考量2人認罪,判緩刑。(本報資料照片

退輔會榮民服務處前處長鄭有諒,在處理退輔會年節送禮採購時,未依造冊名單送禮,事後再以不實單據覈銷金額約9萬元。臺北地院考量鄭男認罪等情狀,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鄭男7月徒刑,緩刑2年,支付公庫5萬元;另判焦姓承辦人6月徒刑,緩刑2年,支付公庫3萬元。

退輔會下轄的各地榮民服務處,因業務需要,每年會編預算採購禮品贈送給有業務往來的企業學校,致贈對向都會造冊管理,逐一送禮後依名單核銷。

檢方起訴指出,鄭有諒自2012年至2017年間,贈送禮品給有業務往來、沒在名單內的對象,導致部分名單內的企業、學校沒有收到禮品。因贈送給名單外的對象不能覈銷,鄭、焦2人爲貪圖便利,以前一年度的不實單據報帳,涉犯僞造公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