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團保上限 學者:臺灣應重新定義老人年齡

臺灣寄養家庭照顧者平均年齡在五十至六十歲,不乏七十歲以上銀髮族,自己兒女離巢,仍用愛守護失依孩子,卻面臨被團保排除在外的窘境。實踐大學社工系教授彭淑華說,臺灣老年人口持續成長,我勞工退休年齡六十五歲,或許應重新定義老人年齡,這纔是突破團保上限關鍵。

寄養家庭新增數量,遠遠不及退場速度及社會需求,彭淑華建議,各縣市政府衡量社會需求,以特殊專案方式,與金管會、保險公司討論,評估寄養家庭照顧者的身心靈狀況,而不是隻單看年齡。

暨南國際大學社工系教授吳書昀指出,臺灣邁入高齡化社會,應善用六十五歲以上人力,寄養家庭照顧者的身心健康很重要,年齡不是唯一指標。許多高齡者退休後仍願意持續爲社會服務,而社會也需要他們,希望政府機關修改規定,爲保險年紀限制解套。

臺灣照顧管理協會榮譽理事長張淑慧說,南部某些縣市拒絕長者擔任寄養家庭照顧者,擔心年紀太大和安置兒少相處時出現代溝。但青銀共居、世代共融早已是社會趨勢,退休人士只要接受訓練,就能做好照顧者角色,擁有更好的包容力。

張淑慧以國外爲例,即便退休人士也可參加寄養家庭,前提爲身心狀況符合規定,評估照顧者是否擁有完善家庭或社區支撐系統,確保寄養家庭可陪同孩子使用親子館、社福中心等資源,提高社會參與度,也看得到照顧狀況。

張淑慧建議政府對寄養家庭、類家庭照顧者應提供喘息服務,例如新北類家庭照顧者每月九十六小時喘息時間,由支援照顧者或協伴者接手,讓照顧者適度休息,有助提升照顧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