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行穿線祖母帶3歲孫女遭撞受傷 警依未禮讓行人重罰

55歲陳姓女子推着嬰兒車與3歲孫女今天在苗栗縣頭份市行人穿越線,遭到一輛左轉轎車撞及,陳女受輕傷送醫,還好沒有大礙,警方依未禮讓行人開單告發,最重可罰3萬6千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

頭份警察分局今天上午8點5接獲報案,頭份市文化街、八德二路發生轎車與行人碰撞交通事故,員警到場處理,初步調查,謝姓男子(30歲)駕駛轎車沿文化街,北往東左轉八德二路,與行走在行穿線推着嬰兒車的陳姓女子發生擦撞。

陳女左小腿撕裂傷、左手臂擦傷,與受到驚嚇的孫女送醫,傷勢並無大礙,謝男經檢測酒測值0,警方說,謝涉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導致受傷、轉彎時未減速慢行等行爲制單告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72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提醒車輛駕駛人行經路口與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及禮讓行人優先通過。

陳姓女子今天上午推着嬰兒車與3歲孫女今天在苗栗縣頭份市行人穿越線,遭到一輛左轉轎車撞及,陳女受輕傷送醫,還好沒有大礙。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