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也不禮讓?臺中行人走斑馬線險挨撞 警局火速開罰駕車警
臺中市警二分局10日也立即做出裁決,對違規駕駛員警制單開罰。(中市警二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市1名男子昨(9日)深夜穿越北區漢口路與陝西路人行道,差點被1輛左轉巡邏車撞上,有民衆PO網揪出警車未禮讓行人,臺中市警二分局今(10日)也立即做出裁決,對違規駕駛員警制單開罰。
近日於社羣網路上流傳1段影片,9日10時47分,在北區漢口路與陝西路口處,一輛巡邏車在左轉時未禮讓行經行人穿越道的行人,影片上傳後也引發熱議。
轄區中市警二分局,也依影像找到巡邏車駕駛員警,火速做出裁處,警二分局表示,將加強對所屬員警的交通安全教育,強調駕車接近路口時應謹守「慢看停」原則——「慢」:接近路口減速;「看」:注意路況及人車動態;「停」:必要時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
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汽車駕駛行近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者,將面臨新臺幣1200至6000元罰鍰。此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項也規定,駕駛人無論有無交通指揮或號誌,皆應讓行人及視覺障礙者優先通行。
警二分局特別呼籲所有駕駛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未禮讓行人不僅違法,還威脅行人生命安全。駕駛人應時刻保持警覺,行經路口減速並主動禮讓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