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未禮讓行人」遭罰喊冤 警方重申:尊重行人合法路權

日前民衆行經太平區中山路菜市場因未禮讓行人通過斑馬線被警方開罰3600元,民衆卻認爲該路段尚有其他違停車輛直呼「冤枉」;警方呼籲,尊重行人合法路權。(擷取自影片)

臺中市議員江和樹18日指出,1位民衆向他反映,日前行經太平區中山路菜市場因未禮讓行人通過斑馬線被警方開罰3600元,民衆卻認爲該路段尚有其他違停車輛直呼「冤枉」,希望警方執法標準一致;警方呼籲,汽機車駕駛確實尊重行人合法路權,並會加強中山路一帶違停車輛取締。

民衆向江和樹表示,當天他行經中山路菜市場往803醫院方向行駛,因未禮讓行人過斑馬線,被警察攔停開罰3600元,不過當時該路段有並排違停、違停黃色網狀線車輛,對用路人也是行車地獄,用路人視角也會被違停車輛擋住看不到行人,認爲遭警方開罰莫名其妙,「不是繳不起罰單,而是很冤枉」。

太平警分局表示,中山路市場是附近居民採買進出頻繁之處,當時員警發現行人正在行進中,1輛自小客車自行人行進方向3公尺內逕行通過,因此自後方超前攔停,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舉發,未來會加強中山路一帶違停取締,以維護用路人權益。

警方呼籲,汽(機)車駕駛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另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確實尊重行人合法路權。

江和樹建議,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應該也要疏導交通並注意整體路況,避免顧此失彼,產生爭議,同時也呼籲,駕駛人行經斑馬線應注意,避免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