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比增長3.49%!五大上市險企前7月共攬保費1.95萬億元

每經記者:袁園 每經編輯:張益銘

隨着新華保險前7月保費的披露,A股五大上市險企1~7月的保費收入已悉數出爐。

8月1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發現,中國平安、中國人保、中國人壽、中國太保、新華保險今年1~7月共攬保費1.95萬億元,同比增長3.49%。

壽險同比增長2.64%

從數據來看,中國太保、中國人保、中國平安、中國人壽、新華保險今年前7個月保費收入分別爲2982.47億元、4680.36億元、5508.66億元、5235億元、1118.75億元,分別同比增長1.51%、3.91%、5.66%、4.4%、-6.43%。

按壽險來看,2023年1~7月,平安壽險、中國人壽、太保壽險、新華保險、人保壽險5家公司合計實現保費1.2萬億元,同比增長2.64%。

具體來看,太保壽險實現保費收入1705.97億元,同比下降2.6%;人保壽險實現保費收入845.32億元,同比增長1.47%;平安壽險實現保費收入3248.03億元,同比增長6.4%;中國人壽實現保費收入5235億元,同比增長4.4%;新華保險實現保費收入1118.75億元,同比下降6.43%。

8月2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正式下發《關於健全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機制的通知》(金髮〔2024〕18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備案的普通型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爲2.5%,自10月1日起,新備案的分紅型保險產品預定利率上限爲2.0%,新備案的萬能型保險產品最低保證利率上限爲1.5%。

此外,《通知》提出建立預定利率與市場利率掛鉤及動態調整機制,參考5年期以上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年定期存款基準利率、10年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等長期利率。《通知》進一步要求各保險公司深化“報行合一”,加強產品在不同渠道的精細化、科學化管理。各公司在產品備案或審批材料中,應當標明個人代理、互聯網代理、銀郵代理、經紀代理等銷售渠道,同時列示附加費用率(即可用總費用水平)和費用結構。

國信證券研報分析稱,受長端利率下行及權益市場低位震盪等因素影響,保險公司資產端投資收益持續承壓,進而加劇負債端與資產端利率錯配的風險。隨着定價利率的下調,預計未來人身險行業將繼續深耕產品多元化,向“低保底+高浮動”方向發展,在保險迴歸保障的同時優化負債端成本管理。與此同時,儲蓄型保險產品相較於其他理財產品仍具有剛兌、穩健、長期等優勢,相關政策調整有望帶動行業三季度保費收入實現高增。

《通知》要求整體調整需要在9月底前完成。

東海證券表示,預期險企明年開門紅銷售均爲新產品,可有效降低負債成本,但新產品切換後的銷售隊伍培訓與客戶接受度提升仍需時間。

財險單月保費增超6%

2023年1~7月,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太保財險3家公司合計實現保費6557.76億元,同比增長4.8%。具體而言,人保財險實現保費收入3447.67億元,同比增長4.04%;平安財險實現保費收入1853.59億元,同比增長4.4%;太保財險原保費收入1276.5億元,同比增長7.5%。

從單月保費看,今年7月,“老三家”合計保費723.55億元,同比上升6.94%。其中,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太保財險7月分別實現保費收入327.71億元、279.62億元、146.22億元,同比增長7.59%、6.63%、6.04%。

展望8月,財險機構也面臨着一些新的變化,據機構分析稱,這些改變利好大型綜合險企。

8月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下發《關於加強和改進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對財產保險公司(含相互保險組織和互聯網保險公司)及保險中介機構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提出監管要求。具體而言,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財產保險業務需滿足以下條件:最近連續四個季度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2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75%;最近連續四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爲B類及以上;金融監管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東海證券分析稱,上述文件一方面明確互聯網財險業務範疇和險種範圍,嚴控通過互聯網方式拓展機動車輛保險的經營區域,原則上不得將農業保險、船舶保險、特殊風險保險等通過互聯網方式拓展經營區域,嚴禁將線下業務通過互聯網方式拓展經營區域;另一方面,明確互聯網財險業務經營條件,要求互聯網保險公司之外的財險公司應滿足最近連續四個季度綜合償付能力、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20%、75%,且風險綜合評級爲B類及以上。

“規範發展下的保障體系正逐步完善,大型險企受新規影響較爲有限。”東海證券表示,財險風險減量服務的深化推動馬太效應持續增強,有利於大型綜合險企體現出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