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京冀戶籍居民在津購房,享受本市戶籍居民購房政策
日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三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
一、滿足京津冀協同發展住房需求。爲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國家戰略,深入推進區域一體化和京津同城化發展,《通知》明確北京市、河北省戶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業人員在津購買住房的,享受本市戶籍居民購房政策。
二、進一步優化住房限購政策。爲更好滿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明確本市戶籍居民在市內六區購買單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覈驗購房資格。
三、完善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爲充分滿足居民職住平衡需求,《通知》明確居民在非限購區購買住房的,覈查其在相應區住房情況。同時,對有60週歲(含)以上成員的居民家庭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通知》明確可憑居民家庭戶口簿等材料,在認定住房套數時覈減1套。
四、繼續鼓勵各區因區施策。《通知》提出,繼續鼓勵各區結合本區實際,通過發放購房補貼、企業團購優惠等政策減輕居民購房負擔,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時,鼓勵各區結合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安置需求,探索房票安置方式,對接本區新建商品房項目,更好滿足被安置居民住房需求。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上述政策是在去年調控基礎上的進一步優化,符合當前我市房地產市場形勢和居民購房需求。一是體現了政策的及時性。特別是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天津重要講話精神,聚焦經濟建設這一中心工作和高質量發展這一首要任務,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二是體現了政策的精準性。取消本市戶籍居民購買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大戶型的限購,有利於更好滿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三是體現了政策的創新性。針對居民跨區域的購房需求,實行按區認定住房套數,充分滿足職住平衡需求,同時對多子女家庭和養老家庭認定套數時還覈減1套,有利於更好滿足其合理住房需求,進一步減輕多子女家庭和照料老人家庭的居住成本,促進我市人口均衡發展。
下一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會同市有關部門,加強政策宣傳解讀,用足用好支持措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確保房地產市場穩定。同時,持續加強房地產市場運行監測,跟進做好政策效果評估,繼續研究儲備政策,不斷創新充實政策工具箱,結合實際適時出臺,多措並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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