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京市、河北省戶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業人員在津購買住房的 享受本市戶籍居民購房政策

財聯社4月30日電,天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三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北京市、河北省戶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業人員在津購買住房的,享受本市戶籍居民購房政策。完善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爲充分滿足居民職住平衡需求,《通知》明確居民在非限購區購買住房的,覈查其在相應區住房情況。同時,對有60週歲(含)以上成員的居民家庭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通知》明確可憑居民家庭戶口簿等材料,在認定住房套數時覈減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