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地上權招商意願!北市公有地地租漲幅設上限

臺北議會舊址數度流標。(圖/北市府提供)

記者張暐珩/臺北報導

臺北市招商不利,臺北市政府7日市政會議中,通過「臺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修訂內容,主要針對第11點規定,將地租漲幅設定上限,即相較前一年度,以調整百分之6爲上限,因應105年度公告地價調漲幅度過大,造成投資人蔘與設定地上權案件財務不可預測情況,提升參與地上權招商案意願

臺北市政府包括中山設計園區市議會舊址等目前都還流標中,財政局表示,現行土地公告地價爲每3年調整一次,每次調整幅度視當時房地產景氣及土地個別條件等相關因素而定,且各次調整幅度多不相同。本次修訂目的是爲了讓投資者財務風險可預測,土地租金可被控制在一定風險內,新的土地租金計收公式爲:Min【〈當年度公告地價*5%〉,〈前一年度租金*(1+6%)】,取二者之較小值;因此爲解決租金隨公告地價調整,明確規範每年度地租漲幅上限,以排除地上權招商地租調漲不確定因素。另外,財政局也表示,後續對於現行的「臺北市市有土地出租租金計收基準」也將配合修訂,以避免因公告地價調漲,造成承租市有土地者的沉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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