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重大安全事故罰款提升至一億元 《安全生產法》將於9月1日施行
人民網北京6月11日電 (郝萍)6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決定》,將於今年9月1日施行。據瞭解,現行的《安全生產法》由2002年制定,2009年和2014年進行過兩次修改,今年是第三次修改。
今天上午,應急管理部在北京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推動安全發展有關情況。對於本次修改決定的主要內容,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宋元明介紹,將加大對違法行爲的懲處力度。一是罰款金額更高,現在對特別重大事故的罰款,最高可以達到1億元的罰款;二是處罰方式更嚴,違法行爲一經發現,即責令整改並處罰款,拒不整改的,責令停產停業整改整頓,並且可以按日連續計罰;三是懲戒力度更大,採取聯合懲戒方式,最嚴重的要進行行業或者職業禁入等聯合懲戒措施。
近年來,全國生產安全事故總體上呈一個下降趨勢,我國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由2002年的14萬人,下降至去年的2.71萬人,下降了80.6%。重特大事故的起數由2001年的140起,下降到去年的16起,下降幅度88.6%。
今年4月份以來,國家安委辦包括應急管理部分批組織了34個工作組,聚焦礦山、危化、消防、工貿、水上交通和漁業船舶,包括城市軌道交通等重點行業領域,對180多個企業單位進行了明查暗訪,在排查安全隱患的同時,對相關企業單位提供安全指導服務,幫助企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新聞發佈會現場。人民網 郝萍攝
宋元明指出,修改後《安全生產法》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應急管理部將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法》的宣傳貫徹工作,確保本法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