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告贏!新北市議員廖裕德一審被判當選無效
▲新北地院判決市議員廖裕德當選無效。(圖/翻攝自新北市議會官網)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在去年9合1選舉後,對同選區當選的廖裕德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新北地院判決出爐,認定廖的競選團隊成員行賄,判廖當選無效,全案可上訴。
▲李婉鈺資料照。
判決指出,廖裕德在103年新北市第2屆市議員候選人期間,競選團隊成員羅姓男子、郭姓男子在廖的競選總部附近等處交付郭姓女子3萬元,授意、指示郭以每票500元向選區內的伍姓、楊姓、許姓女子等人行賄。
由於羅是廖的服務處主任,競選期間處理支薪義工、宣傳車及競選文宣品的發放等工作,郭也分擔部分競選事務,法官依據選罷法認爲,2人指示郭女進行違法賄選「應歸屬候選人」,判廖當選無效。
本案仍可上訴高等法院,若全案定讞,同選區「落選頭」李婉鈺可望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