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3路口試辦「行人綠燈早開」 保障行人先行
桃園13路口試辦「行人綠燈早開」,保障行人先行。(示意圖/shutterstock)
桃園13個路口試辦行人優先時相,保障行人先行。(交通局提供/蔡依珍桃園傳真)
爲減少行人穿越路口與轉向車流產生交織衝突情形,桃園市交通局針對部分行人穿越常與轉向車造成交織衝突的路口,如學校、交通場站、大型賣場或醫院等,盤點出13處,率先試辦行人綠燈提早開啓措施,希望師法國外經驗,提升人車通行效率,進而提高交通安全。
交通局表示,全市大多數號誌化路口會同時設置行車及行人號誌燈,提供用路人穿越路口參考,考量部分路口位於學校、交通場站或大型商業設施附近,行人穿越量較一般路口龐大,若採一般行車綠燈與行人綠燈同時亮啓方式運作時,常有行人與轉向車產生交織衝突情形,也因同一時間行人與轉向車輛都要通過,對交通繁忙的路口來說,駕駛人要等好幾個紅燈,所以爲了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並提升路口紓解效率,選定13處路口實施行人綠燈早開時相措施。
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在美國法律規定行人具有絕對的先行權,所以在各大路口皆可看到行人時相早開措施,保障行人優先通過路口。
劉慶豐說,以大溪區大溪國中前的「中華路與民權東路口」爲例,大多數師生在上下學時間穿越中華路往來大溪市區,會與民權東路轉向進入中華路車輛產生交織衝突,若採取穿越中華路的行人綠燈早開,意即民權東路行車綠燈延遲亮啓措施,讓行人提前穿越路口,因行人已提前進入路口行穿線,車輛要慢行並停等禮讓行人通行後才能繼續行駛,可減低人車交織衝突的危險性。
位於中壢區高鐵桃園站「高鐵站前路與青心路口」等4處路口,兼具緊鄰交通場站及大型賣場等特性,尖峰時段也常發生路口人車交織衝突情形,也依各界建議實施行人綠燈早開時相,交通局後續將視實施情形評估擴大實施可行性。
劉慶豐提醒,行人及駕駛人行經實施行人綠燈早開路口時,請確實遵循號誌管制燈號行止,車輛務必禮讓行人先行、行人行經路口時也請快速通過,以維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