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工程處長貪污羈押中 聲準100萬元交保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林文楨已被停職,串證可能性降低,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報系資料照)

桃園機場公司前工程處長林文楨,涉嫌多次泄漏底標金額收取3%至5%的回扣,被桃檢依貪污罪起訴,羈押至今的林以照顧9旬老母聲請交保,桃園地院法官審酌他已被停職,串證可能性降低,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林文楨位居工程處長高位,負責承辦桃機第二航廈擴建、第三航站工程、機場道面維護、機坪和加油站新建等多項重大工程,卻涉嫌多次泄漏底標金額收取3%至5%的回扣,甚至教導不符規定的廠商「借牌」投標,讓廠商決標價格幾乎等同底價,林男不但收現金,還接受廠商招待暢遊柬埔寨,甚至一家老小到琉球的近23萬食宿旅費也由廠商埋單,不法所得近250萬元,桃檢去年底依收賄、圖利、泄密等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宣告褫奪公權。

林文楨移審法院時,他對案情仍避重就輕,法官認爲他涉犯貪污重罪,仍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續押。

去年8月羈押至今的林文楨,羈押期將於11日屆滿,桃園地院法官審酌他目前已被停職,與同案被告及證人並無機會再連絡,應無串證之虞。且林的母親高齡90餘歲、近日身體不適,有賴林照料,加上林男在國外也無任何資產或投資,辯護人也幫腔強調林願意出具保證金,擔保日後必會準時出庭。

法官裁定100萬元交保,准予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8月,但若11日前無法具保,則於1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