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初征約1.5億噸 環保署擬訂費率累進機制

張子敬表示,現在採取碳費先行,因爲要先讓碳有價化,也會配合碳額度的交易,初期徵收的量約1.5億噸溫室氣體,約佔全國排放5-6成。(本報系資料照)

今(11)日立法院衛環與經濟委員會等聯席審查《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根據環保署盤查統計,碳費初期徵收對象約1.5億噸的溫室氣體,不排除訂出碳費的費率累進機制,甚至計算公式。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環保署曾經對外表示每公噸碳費徵收新臺幣100元,而倫敦政經學院則認爲臺灣應該每公噸徵收10美元,2030年甚至到98美元,我們針對碳價的遞增路徑、累進機制都應該納入。

環保署長張子敬表示,現在採取碳費先行,因爲要先讓碳有價化,也會配合碳額度的交易,初期徵收的量約1.5億噸溫室氣體,約佔全國排放5-6成,費率目前還沒討論,經濟工具要先看執行成果,如果達不到就要檢討,未來可以來考慮納入遞增和累進機制,甚至訂定公式出來。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表示,現階段已經在執行碳盤查工作,初期徵收的1.5億噸至少爲287家排碳大戶,但可能還會再多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