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要求碳費費率在520前制定 盼每公噸500元起徵
多個環團在今日、世界地球日發佈聲明,要求環境部在5月20日之前完成碳費費率的制定。(本報資料照片)
環境部曾表明會在今年第一季公佈碳費費率,但目前卻未公佈,與碳費相關3個子法也未預告,多個環團在今日、世界地球日發佈聲明,要求環境部在5月20日之前完成碳費費率的制定。
環團透過聲明表示,碳費制度的有效性和實施速度直接影響到臺灣達成2050淨零排放目標進程,強烈要求政府在5月20日交接前,完成碳費費率的制定,以確保碳定價制度能夠及時落實,如果碳費制定期程過晚,恐致部分排放源無所適從或找到藉口,聲稱已錯過制定下1年度減碳政策時機,無法準時在2025年繳納2024年碳費。
針對碳定價費率,環團表示,應每公噸500元起徵,切勿放大綠色通膨,韓國去年碳交易價格已來到每公噸540元、新加坡今年起的碳稅增至每噸570元,然臺灣碳費費率卻未確定,甚至可能壓低至每公噸100元或300元。
環團指出,在碳費費率過低、優惠費率存在的情況下,碳費不僅無法反映外部成本,也無法達成良好的減碳成效,環境部與碳費費率審議會應堅守碳費底線,切勿聽信被過度放大的綠色通膨謠言,進而降低費率。
環團還提到,碳費審議會已召開2次,除受邀參加的公民團體代表、學者專家與政府部門外,一般社會大衆不曉得碳費制定的進度與過程,但會議公開性和透明度至關重要,應公開碳費審議會的資料,也有助於民間團體提供自身觀點,確保碳費制度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並提升公衆對政府決策的信任度。
環團強調,政府應儘快公佈碳費相關子法,並完善配套措施,以確保碳費制度的全面實施和順利執行,《氣候變遷因應法》不僅規定碳費的起徵繳納,也包含優惠費率訂定、基金的使用等相關氣候政策工具,如果僅有碳費制定完成,其他子法腳步卻無法跟上,恐無法在短期內完善碳定價制度,而且優惠費率的指定減量目標應遵守SBTi原則,才能落實碳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