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水電工月入8到15萬 卻偷車猛撞警車…下場判1年2月

臺中陳姓水電工自稱月入8至15萬元,卻2度偷車被警方攔查不配合,重踩油門撞爛警用機車後在大街一路蛇行狂飆、闖紅燈,警方連開4槍後才逮到人;法院直言,陳男犯罪所生危害不容小覷,考量他犯後沒和解、家庭經濟狀況,依妨害公務、竊盜等3罪判他1年2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44歲)1月14日先是在北屯區旱溪路偷了1輛小客車,2月16日他行經大里區中興路大明高中後方時,又見1輛小貨車沒上鎖,就徒手、持剪刀等工具轉開店門發動後駕車駛離。

未料當晚6點多,陳剛偷來小貨車上路就被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警員盤查,但他不配合竟加速衝撞,警員立刻跳開警用機車,陳則持續踩油門將警用機車拖行、輾壓毀損。

警方則向民衆借用機車後追趕,陳沿路蛇行、闖紅燈還跨越雙黃線,7點多逃竄至東區一處工地因無路可逃,又倒車企圖再次衝撞警察,警員先是對空嗆1槍,再朝貨車車輪開了3槍,成功將陳男逮捕送辦。

臺中地院審理時,陳男均坦承不諱,並有監視器畫面等可佐;法院指出,陳爲躲避攔查,不惜駕車衝撞警用機車,妨害警員執行公務,又闖紅燈、超速蛇行等,也構成妨害公衆往來。

法院認爲,陳男正值青壯,卻不思循正途賺取所需,反企圖不勞而獲,又撞壞警車、釀警員受傷且嚴重危害人車通行安全,犯罪所生危害不容小覷。

法院審酌,陳男自稱高中畢業,從事水電工,月入8萬元至15萬元等經濟狀況,依竊盜、使用兇器竊盜及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等3罪,一共判他1年2月。

陳姓水電工偷車被攔查,就猛撞警察後在大街蛇行狂飆,法院依妨害公務等3罪判他1年2月。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