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賣過期神戶牛偵結 「和牛EMPEROR」易主臺灣新東家
臺中高檔和牛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已易主,由臺灣的領先創意公司接手營運。記者趙容萱/攝影
臺中高檔和牛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爆出賣過期神戶牛今偵結,檢方依加重詐欺罪嫌起訴日籍負責人阪本鬥志等4人;「和牛EMPEROR」在今年7月易主臺灣新東家,食安處啓動的「和牛燒肉餐廳專案」,稽查20家餐廳都未發現逾期食材。
臺中市食安處說,業者坦承部分原料因未落實先進先出致逾期存放,另聲稱冷藏和牛肉到期後即分裝冷凍保存,僅作爲內部員工訓練用未販售給消費者,但經覈對銷售明細不符,且逾期儲存違反食安法,依食安法重罰業者168萬元。
食安處指出,爲鼓勵民衆檢舉不法,食安處將待業者罰鍰全數繳清後,依實收罰款50%,核發檢舉獎金84萬元。另此案封存逾期原料已銷燬,業者在8月1日停業,由他公司承接營運,食安處將持續不定期稽查,並呼籲業者應遵循效期及落實先進先出管理,如查獲不法將依法重罰。
接手營運的領先創意公司表示,今年7月,公司斥資千萬收購「和牛EMPEROR」,以原址、同招牌,續聘餐廳80%員工經營,8月23日複查合格後,低調接受VIP訂位、新團隊也展現誠意,一一向曾經投訴的43組消費者連繫,其中逾八成和解,招待再到店消費一次。
「和牛EMPEROR」續聘包括料理長山添翔平、店長久保敦也等員工。山添翔平曾透露,當初144公斤過期肉是因數量太大,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所以只是保存在冷凍庫;過期肉讓員工拿來練習烹調、料理,但成品通通都丟棄,並沒有食用;至於過期的冷麪、味噌、濃縮汁等是離職員工遺留下來,並強調「所有的過期商品都沒有進到消費者或員工的肚子裡」。
新東家領先創意公司說明,關於過期肉品的保存問題,由於臺日兩國法規差異,前公司團隊對臺灣相關法規的瞭解不足,例如當初過期肉品和可食用肉品是有分開放置在不同的架子上,但都放在冷凍庫內,不符合臺灣法規,新團隊接手後,食材採「先進先出」原則,肉品逾期一律由報廢食材業者銷燬。公司決定保留原始店名不逃避,並時時接受監督、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