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和牛EMPEROR」賣過期神戶牛!檢痛批日籍負責人求重刑

臺中「和牛EMPEROR」餐廳今年4月爆出拿過期神戶牛,以一客2700元賣給消費者吃下肚,檢方依加重詐欺罪嫌起訴日籍負責人阪本鬥志與店長、料理長及天樂公司等4人,痛批其等狡辯卸責,還揚言對報導媒體提告,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和牛EMPEROR爆出食安問題後,經臺中市食安處重罰日籍業者144萬元、勒令停業並送辦;而店家目前已由臺灣的新團隊接手重新開幕,與日籍前業主沒有關係。

臺中地檢署起訴指出,天樂廣告行銷公司社長爲阪本拓也,2023年9月起經營「和牛EMPEROR」餐廳,並標榜臺灣台中日式燒肉店的最高峰,由其弟弟阪本鬥志(35歲)擔任餐廳負責人,並僱用同爲日籍的久保姓店長(25歲)、山添姓總料理長(42歲)。

檢方查,阪本鬥志、久保及山添明知餐廳2023年10月20日採購的「神戶牛」已於同年12月3日過期,也未再採購任何神戶牛,卻仍在今年1月至3月間將過期肉品料理成「神戶牛 帝王莎朗」,並以每客2700元售出,讓至少29名消費者吃下肚。

今年4月臺中市衛生局稽查函送,檢方指揮調查局搜索,查扣餐廳食材資料、營業收據及肉品進銷貨明細等證物。

檢方訊時,阪本鬥志全不認罪,辯稱那不是事實,因神戶牛很貴纔沒再進貨,也跟客人告知沒有神戶和牛,客人若能接受其他牛代替纔會點餐,並稱「絕對沒有詐欺」 ,肉品採購是店長、料理長負責。

山添、久保也同樣不認罪,辯稱不清楚採購最後一批神戶牛有效期限,有告知客人店內無神戶牛,經對方同意改以鹿兒島牛肉代替出餐,實際售出的不是過期的神戶牛,餐廳POS機因不能調整才仍用神戶牛品項爲銷售紀錄。

但有餐廳員工證稱,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店內仍在賣神戶牛,送到客人餐桌上的肉品旁都會擺神戶牛的肉牌,餐廳的IG也持續發推銷文章,神戶牛一客約3200元、鹿兒島牛一客約1900元,POS機系統上有「鹿兒島和牛」選項。

檢察官說,阪本鬥志等人標榜臺中日式燒肉最高峰、彷彿置身日本、肩負代表日本燒肉文化使命及頂級和牛,卻爲貪圖減少損失將過期肉給消費者吃下肚,犯後狡辯卸責,還在社羣發聲否認、揚言對報導媒體提告,並稱不會賠償消費者,態度惡劣,起訴建請法院對4人從重量刑。

和牛EMPEROR今年4月爆出食安,臺中市食安處重罰日籍業者144萬元、勒令停業並送辦。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