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居家檢男兩度落跑過2小時 超扯理由曝光
臺南一名陳姓男子17日下午遭通報離開居家檢疫住所範圍,並於3小時內遭警方逮捕。(讀者提供/李宜傑臺南傳真)
臺南一名38歲陳姓男子日前自中東國家返臺,依規定須居家檢疫,但卻於17日下午,經110報案系統通報,發現擅離居家檢疫住所範圍,驚動轄區警二分局及市府單位。南市警二分局獲報後,隨即前往住處協尋,並逮捕出門返家的陳男,還起出1小包安非他命。南市府衛生局表示,此爲陳男二度落跑,將合併開罰30萬元,同時以防疫專車戒護至集中檢疫處所。
據調查,陳男本月11日自中東國家入境,並申報將於12日至26日,於住處展開14天居家檢疫。不過,陳男卻於16日深夜、17日下午先後落跑,驚動市府單位、警察局及裡幹事到場逮人。
據悉,17日下午1時30分,手機警示陳男擅離居家檢疫住所範圍,南市警二分局海安所長何家慶隨即率領員警陳尚謙、盧泓佑等人到場協尋,但發現陳男並不在家,直至下午4時,才騎機車返回。
陳男到家後,撞見大批人馬守候,神情顯得相當緊張。陳男當下雖辯稱,是外出向友人借錢,但經警方質疑,才交出身上一小包安非他命,警方也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由於陳男正值居家檢疫期間,各單位人員不敢大意,皆穿着防護衣調查,同時啓動「防疫期間查獲居家檢疫犯罪嫌疑人機制」,與地檢署開啓遠端視訊。調查後,依規定會同民政、衛生單位,以防疫專車戒護至集中檢疫處所。
據瞭解,陳男並非首次落跑,16日深夜11時許就曾外出,供稱要購買飲料,遭警方通報衛生局人員前往處理,外出時間小於2小時;17日下午外出則是超過2小時。南市府衛生局指出,2次合併將開罰30萬元,同時已由防疫專車戒護至集中檢疫處所。
警方透露,陳男第二次外出時,宣稱自己「因爲要被開罰一次了,要向友人借錢。」但警方對此說法存疑,認爲陳男疑因毒癮發作,鋌而走險外出買毒,全案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衛生局呼籲,居家檢疫而擅離者,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根據裁罰基準,擅離小於2小時,罰10萬元;2到6小時罰20萬元;6到24小時罰30萬元;24到72小時罰60萬元;超過72小時,罰100萬元。第2次擅離時,除加重處以罰鍰外,應並同執行集中檢疫強制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