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母女遭聲押 檢方兩大理由曝光
林姿妙母女遭聲押,檢方兩大理由曝光。(李忠一攝)
檢廉追查宜蘭縣長林姿妙等官員涉弊一案,林姿妙今天(23日)凌晨1時被廉政官從調查站移送地檢署復訊後,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她聲請羈押禁見,同遭聲押還有她的女兒林羿伶、農業處長康立和,林姿妙等人是否準押,將待宜蘭地方法院羈押庭裁定。根據檢方指出,林姿妙等人除疑涉羅東土地增值稅貪污案圖利罪以外,另涉財產財產不明來源罪,因此聲請羈押。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樑光宗表示,本案是針對宜蘭縣政府108年某處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以及林姿妙及女兒等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續行追查。檢方在林姿妙及兒子林佑澤在今年1月14日第一次偵訊後,發現林姿妙母子與國民黨前立委楊吉雄及胞弟楊耀火等人涉嫌共同藏匿證據,因此進行調查。
檢察官認爲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及農業處長康立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1項第4款圖利罪,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均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必要
宜蘭地檢署表示,調查、傳喚、拘提林姿妙等20餘名被告與證人,搜索6處有關處所,全部偵訊在今天清晨5時結束;辦案人員發現,1月14日偵訊結束後,林姿妙的兒子林佑澤離去地檢署後,與楊吉雄、楊耀火等人共同藏匿證據。
檢方表示,林姿妙、林羿伶、康立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均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財稅局長盧天龍、建設處都市計劃科長龍非池涉圖利罪嫌,各命具保15萬元,林佑澤、楊吉雄、楊耀火涉犯湮滅刑事證據罪,林佑澤具保200萬元,楊吉雄、楊耀火各具保150萬元,其餘人員訊畢後均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