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佃西重劃案涉索賄千萬 裡長翻供「郭信良從未參與」

臺南市議會前議長郭信良、里長高進見,涉以佃西重劃案廠商提議買賣抵費地爲由索賄1300萬元被訴,今傳高進見作證,指二次自廠商廖堅志取款後包了百萬要給郭信良,但郭信良都沒收。然而,高遭羈押且在律師陪同下,曾提及「請郭信良出面協商」,今則改口「郭信良從未參與」。

檢方今提出高進見多次偵訊中筆錄,提及他曾到郭信良服務處尋求法律諮詢,郭事後到高辦公室關心此事,希望能與廠商協商,不要提告等語反詰問,高進見則以「這麼久記不得了」。

郭信良律師團今傳高進見作證,律師團則以高在高雄調查員詢問過程,「你要拚,我們尊重你」、「你的前途、命運,你要想清楚,今天你要不要拚?」,還提到如要全扛,貪污治罪條例第4、5條就10年了,及有勾串、滅證之虞已構成羈押要件,要不要轉污點證人。

高進見表示,當時母親跌倒受傷,住家多次遭搜索,住處、車子被扣押,妻子也多次被傳訊,調查員這些話,確實對他造成壓力,最後答應轉污點證人,坦承自白犯罪。他說,二次取款時,郭信良都不在場;第一次包了100萬給郭,郭沒有收,第二次也一樣包了100萬,郭也一樣沒有收,「郭信良確實沒有拿」。

檢方指當時7月6日經長期問訊,高以精神狀況不佳爲由,7月18日已遭羈押,在律師陪同下要求對其筆錄內容予以更正,提及「請郭出面協商」,今改口「郭從未參與」說法,檢方質疑事隔多時,「今天講的才屬實」。他說,「這麼久記不得了」。

檢方質疑廠商口頭保證要賣抵費地312坪、每坪7萬5千元,在沒有契約且無訂金、履約保證等細節,雙方契約就成立了;既然對方失約,不是早該提告?

高進見強調,他不是胡亂做的里長,清清白白、不貪不取,在地方是實在服務的里長。他說,廠商每週幾乎都他那裡,而且有說有笑,他也一直在等對方電話,「我不是那種人」。

郭信良律師團今傳高進見作證,指郭信良從未參與此事外,高強調,他不是胡亂做的里長,清清白白、不貪不取,在地方是實在服務的里長。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