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股市》收購新光金少了這動作 證交所重罰中信金100萬元

證交所指出,中信金8月20日12時召開董事會討論並決議通過以公開收購方式投資新光金股份,該案於營業日下午5時前召開董事會決議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收購案,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3-1條規定,應向證交所申請當日暫停交易,但中信金卻未依規定申請。

此外,中信金8月20日及23日董事會後發佈重大訊息,亦未依其董事會決議內容完整詳實揭示收購相關資訊,核已違反前揭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1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