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查違法清運 扣車遭人惡意擋
北市環保局日前查獲可疑貨車非法載運營運廢棄物,現已依法開罰並查扣車輛。(臺北市政府環保局提供/黃婉婷桃園傳真)
臺北市環保局於北投區承德路7段401巷620弄內,查獲1輛疑似載運外縣市營建廢棄物的大貨車,因該車未持有清除許可證與相關證明,稽查人員先是依廢棄物清理法舉發,同時針對廢棄物產源究責,待查出違規行爲人後,最高可處3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稽查人員執行扣車作業時,竟有1部卡車到場擋住出入口,駕駛還下車神隱,環保局也一併依妨害公務向警方提起告訴。
本案發生於3月26日上午,由於該處過往曾遭人非法棄置、填埋廢棄物,被環保局鎖定爲重點巡查區域,當時巡查人員發現該車行跡可疑後,立刻展開跟監、通報稽查人員到場,確認該車未依法隨車持有來源及合法處理場所證明文件。
稽查人員先是依廢清法第9條第1項當場舉發,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另依廢清法第9條第2項查扣違規車輛,同時針對廢棄產源查找,確認是哪家工程單位委託非法機構清除事業廢棄物,待查出違規行爲人後,最高可依廢清法處30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違規行爲人涉違反廢清法行政刑罰部分,也會同警政署保安警察第7總隊至現場勘驗並移送法辦。
環保局提醒,營建工地在拆除建物或開挖出土時應合法清運,確保業者將事業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運至合法場所處理,目前環檢警已設置多處攔檢點,一旦查獲即予重懲並將扣留車輛;如違法清運、傾倒廢棄物行爲被抓到,市府將依廢清法第46條規定移送法辦,違規行爲人最重將面臨5年刑責,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追償不法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