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廣物收《行政處罰決定書》 被處罰金500萬元
ST廣物(600603)10月13日晚公告,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此前,公司於4月28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自9月3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經查明,ST廣物通過僞造交付資料等方式提前確認房地產業務收入,虛增收入、成本和利潤,導致ST廣物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22年度虛增營業收入28.94億元,佔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57.65%,虛增營業成本20.13億元,虛增利潤總額6.22億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虛增營業收入2.65億元,佔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19.23%,虛增營業成本1.9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5559.78萬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5.98%。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並充分考慮主動糾正及配合證監會調查等相關情形,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ST廣物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對相關有責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數額不等的罰款。鑑於時任ST廣物董事長楊鐵軍組織、安排實施僞造交付資料等造假行爲情節嚴重,證監會決定對楊鐵軍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ST廣物稱,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對於《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涉及的相關事項,公司已進行深刻的自查自糾並已整改完畢。
需要說明的是,除了面對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之外,ST廣物還將面臨適格受損投資者的維權索賠。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華律師表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及《行政處罰決定書》、相關公告等材料,受損投資者可以向虛假陳述行爲人ST廣物等索賠,索賠條件暫定爲:在2023年4月11日到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廣物(600603)股票,並且在2024年4月30日後賣出或持續持有ST廣物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最終索賠條件由法院生效判決確定。
ST廣物的主營業務爲能源物流、房地產及物流協同三個板塊。今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7.98億元,同比增長61.30%;實現淨利潤2.64億元,同比增長19%;其中,能源物流業務實現營業收入11.58億元,同比增長94.42%,實現淨利潤2.66億元,同比增長78.68%。
據ST廣物2024年半年報,公司控股股東新疆廣匯實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爲43.98%。
需要指出的是,新疆廣匯實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旗下另一上市公司廣匯汽車,在此前因爲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公司股票及可轉換公司債券於2024年8月28日被終止上市暨摘牌。